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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检验业务办理指南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3 11:20:36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检验业务

办理指南

 

一、事项编码

202311040

二、办理部门

防爆设备检验部

三、办理范围

本项目的检验对象是存在或可能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主要包括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粮食加工储运、港口散粮装卸、烟草加工、饲料加工等行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四、办理依据

1.GB 15577《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2.GB 17440《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3. GB 17918《港口散粮装卸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4. GB 19081《饲料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5. GB 18245《烟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6. AQ 4272《铝镁制品机械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7. AQ 4273《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除尘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五、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申请单(QR118)

1

原件

可在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台上下载

2

营业执照

1

复印件

办理业务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粉尘防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复印件

同上

4

粉尘爆炸应急预案及演练记录

1

复印件

同上

5

粉尘清理制度及清扫记录

1

复印件

同上

6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及检查记录

1

复印件

同上

7

粉尘防爆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记录

1

复印件

同上

8

设备设施检修安全作业制度

1

复印件

同上

9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

复印件

同上


六、办理程序

 

七、办理结果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取得办理结果。

八、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服务时间为准。委托或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九、收费依据

国家防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委托服务项目收费标准(2024版)

十、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020-32256288(张小姐);020-32256232

技术支持:徐先生18926155179,蒋先生 13928757068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98号

十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二、检验质量及服务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检验业务部

投诉电话:020-8327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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