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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场所电气防爆检验业务办理指南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3 11:33:12


一、事项编码

202311038

二、办理部门

防爆设备检验部

三、办理范围

包括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储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等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的场所

四、办理依据

1. GB 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2. GB 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 GB/T 3836.15《爆炸性环境 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4. AQ 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五、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申请单QR118

1

原件

可在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台上下载

2

营业执照

1

复印件

办理业务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或者说明文档

1

复印件

同上

4

微信场所易燃易爆物质清单及其MSDS

1

复印件

同上

5

危险场所在用防爆设备清单

1

复印件

同上

6

危险场所在用防爆设备的防爆合格证

1

复印件

同上

六、办理程序

 

七、办理结果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取得办理结果。

八、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服务时间为准。委托或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九、收费依据

国家防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委托服务项目收费标准(2024版)

十、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020-32256288(张小姐);020-32256232

技术支持:刘先生13828810829,蒋先生 13928757068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98号

十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二、检验质量及服务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检验业务部

投诉电话:020-8327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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