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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及粉尘爆炸特性测试检验业务办理指南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03 09:13:37

 

一、事项编码

202312043

二、办理部门

防爆设备检验部

三、测试对象

1.物理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

2.粉尘燃爆特性测试对象不包括炸药或具有爆炸性质的物质

四、测试参数

1.化学品测试参数

克南试验、差热分析、75热稳定性、静电火花感度、摩擦感度、撞击感度、小型燃烧试验、爆炸极限、爆发点、自加速分解温度、燃烧热、自发热物质、液体自燃温度、固体自燃温度、燃烧速率、固体氧化性、液体氧化性、气体氧化性、发火固体、发火液体、爆燃试验、金属腐蚀性测试、持续燃烧、气体易燃性测试、喷雾剂封闭空间点燃性、喷雾剂点燃距离、喷雾剂泡沫可燃性、遇水放出气体试验、闭口闪点、蒸气压、粘度、pH值、沸程等

2.粉尘燃爆特性测试参数

粉尘爆炸性测试、粉尘层(云)最低点燃温度、粉尘层电阻率、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小点燃能量、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大爆炸压力、粉尘与空气混合物最大爆炸压力上升速度、粉尘云爆炸极限。

五、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检测申请单/粉尘爆炸特性检测申请单(QR111/QR116)

1

原件

可在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台上下载

2

样品描述

1

复印件

办理业务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测试样品

1

复印件

根据测试参数来确定所需提供的样品份数及重量。

4

粉尘爆炸应急预案

1

复印件

办理业务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程序

七、办理结果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取得办理结果。

八、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服务时间为准。委托或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九、收费依据

国家防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委托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第六版)

十、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

    安全生产电气防爆与粉尘防爆检验:刘先生13828810829,蒋先生 13928757068

    化学品理化特性与粉尘燃爆参数检测:江女士18617390915,梁先生 15902031749

    防爆电气防爆合格证与CCC检测认证:陈先生 18620020819,黄先生 18620817806

    爆炸保护产品与防爆特种设备检测认证:汤先生 18608401803,侯先生 18620202656

    照明设备(含防爆)与光学性能检测:刘女士 13570372421,苏先生 13570946263

    综合咨询:

    020-32256288,32256232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98号   邮编:510670

十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二、检验质量及服务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检验业务部

投诉电话:8327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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