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探测报警检验业务
办理指南
一、事项编码
202312039
二、办理部门
防爆设备检验部
三、办理范围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四、办理依据
1. GB 12358《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2. GB/T 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五、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申请单(QR118) | 1 | 原件 | 可在部门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台上下载 |
2 | 营业执照 | 1 | 复印件 | 办理业务时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3 |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 1 | 复印件 | 同上 |
4 | 危险场所易燃易爆物质和有毒物质清单及其MSDS | 1 | 复印件 | 同上 |
5 | 探测器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 1 | 复印件 | 同上 |
6 | 探测器的防爆合格证 | 1 | 复印件 | 同上 |
7 | 消防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 1 | 复印件 | 同上 |
8 | 参与消防联动的报警控制单元的检测报告 | 1 | 复印件 | 如有此项请提供 |
六、办理程序
七、办理结果
根据双方协议约定取得办理结果。
八、办理期限
办理期限以双方协议约定服务时间为准。委托或受检单位对检验结论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检验机构提出。
九、收费依据
国家防爆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委托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第六版)
十、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
安全生产电气防爆与粉尘防爆检验:刘先生13828810829,蒋先生 13928757068
化学品理化特性与粉尘燃爆参数检测:江女士18617390915,梁先生 15902031749
防爆电气防爆合格证与CCC检测认证:陈先生 18620020819,黄先生 18620817806
爆炸保护产品与防爆特种设备检测认证:汤先生 18608401803,侯先生 18620202656
照明设备(含防爆)与光学性能检测:刘女士 13570372421,苏先生 13570946263
综合咨询:
020-32256288,32256232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598号 邮编:510670
十一、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休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十二、检验质量及服务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检验业务部
投诉电话:8327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