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7日0时39分,停泊在广州番禺区浮莲岗水道的南大油22号油船发生爆炸,站在甲板上等待清理油舱重油的11名工人被炸飞一、二百米远,一块厚重的钢甲板被炸离至船身200米远的岸上,8名工人当场死亡,3名工人失踪,油船停泊的广州市港安船舶清污公司主管严某背部严重烧伤,直接经济损失939.5万元。
1月9日,广州市安监局通报了2011年6月17日番禺区浮莲岗水道油船爆炸事故结案情况,该事故当时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3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939.5万元,有12名责任人被处理,其中2人被究刑责6人受行政处分,两当事单位分别被罚款85万元和61万元。
市安监局副局长方少华透露,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出台新规定,或要求安全生产事故7天内须向社会通报,1月内得出调查报告。
<img size-full="" wp-image-883"="" alt="番禺游船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src="http://ehs365.b0.upaiyun.com/wp/2013/01/20130111213342677.jpg" width="540" height="360" style="border: 1px solid rgb(230, 230, 230); margin: 0px auto; padding: 5px; display: block; max-width: 860px;">
事故原因很快有了说法,罪魁祸首是一个没有防爆功能的电拖板。
爆炸的直接原因是工人使用了非防爆的插线板,在欲接通鼓风机时擦出火花,引起油舱积聚的可燃气体爆炸。
“工人们上船后打开了8个舱门进行通风”,安监局副局长表示,但是那天的风是从船头吹向船尾,船尾又有驾驶舱,很多气体被积聚在驾驶舱附近。当驾驶舱的工人准备接通鼓风机时,与非防爆的插线板擦出电火花,引爆了气体。
事故调查组也分析,凌晨油船头朝北停泊在码头,当时天刮南风,油船8个油舱全部打开,重油的油气挥发聚集到驾驶室内,这些油气随时可能被引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