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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委办关于2017年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情况的通报

作者:    浏览次数: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9 16:37:29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

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情况的通报

粤安办〔2017〕97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顺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各地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2017年度深化粉尘涉爆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粤安办〔2017〕31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力度,有效遏制粉尘涉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强化整治责任,推动暗查暗访。一是领导重视。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虎多次召开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会议,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并多次率队深入社区检查粉尘企业台账、暗查暗访粉尘企业整治情况。佛山市委书记鲁毅、市长朱伟多次对专项治理工作做出专门指示和批示,要求以市政府的名义,将粉尘涉爆治理任务较重的区、镇(街)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攻坚地区,市长签发督办令,对三个镇(街道)进行挂牌督办,同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各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考核内容,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考核”,全面强化党委政府对治理工作的工作力度。广州、东莞、惠州、江门、汕尾、顺德等地区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对进一步深化粉尘涉爆专项整治作了批示、部署。二是压实整治责任。清远市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对第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通报。肇庆市积极引导企业聘请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爆炸特性进行检测,检测出3家粉尘涉爆企业的粉尘不发生爆炸,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企业范围、健全粉尘涉爆企业台账。广州、珠海、汕头、江门、惠州、中山、揭阳、汕尾、梅州等地市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生产安全。三是加强暗查暗访。省安委办、省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安全监管四处、执法监察总队负责同志分别率队组织暗查组,共对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惠州、珠海、中山、肇庆、清远、顺德10个地市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暗查,共检查85家粉尘涉爆企业,发现问题隐患631项,依法责令28家企业停产整顿,立案处罚21家,并分别对10个地市区安委办(安全监管局)印发安全隐患整改督办通知。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地市安全监管局加强了暗查暗访工作。广州市安全监管局由局长、副局长分别带队组成执法组,以“不打招呼,直插企业,直奔现场”的检查形式,对本辖区粉尘涉爆企业开展暗查暗访工作,依法立案查处19家企业。顺德区安委办采取“四不两直”的形式,直接检查企业现场,了解企业粉尘涉爆治理和属地监管部门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并立即召开工作座谈会,及时向各镇(街道)反馈暗访发现问题。深圳、珠海市加大暗查执法工作,推动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省安委办有关工作部署精神。

(二)加强执法处罚,发挥处罚警示震慑作用。一是突出重点抓核查。广州、深圳、佛山、珠海、江门、顺德等地区重点整治金属粉尘涉爆企业,组织推动本地区金属粉尘涉爆企业整治的验收工作。东莞市重点整治粉尘涉爆企业建构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除尘系统设置不规范、防火防爆装置不足、粉尘清理不及时等违法违规行为。韶关市对粉尘作业场所超过30人以上的11家粉尘涉爆企业按照粉尘危险程度实行分级管理,落实监控措施,要求在企业内部对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等环节进行重点防控,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云浮市多次聘请省级粉尘防爆专家对粉尘涉爆作业场所超过30人的6家企业进行逐一核查检查排查。二是加强整改整治力度。截止7月5日各地市上报统计数据,各地共发现粉尘涉爆企业问题隐患20737项,已完成整改17838项,整改率为77.2%,粉尘涉爆企业突出问题隐患暂时得到进一步的整改整治。各地具体执法检查数据详见《全省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执法检查情况表》。三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各地对粉尘涉爆违法违规生产的企业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粉尘涉爆企业,提请了当地政府予以关闭。截止7月5日,全省共开展粉尘涉爆企业执法检查26342人次,共立案处罚310家,罚款676.9万元,责令停产整顿490家,共关闭粉尘涉爆企业211家,其中深圳、佛山、茂名、东莞市加大了执法处罚力度,分别关闭粉尘涉爆企业200家、80家、38家、44家。全省共检查粉尘涉爆企业6726家,整体检查覆盖率为84.1%;其中广州、佛山、中山、江门、河源、梅州、云浮、清远、阳江市检查覆盖率为100%。

(三)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推动整治工作。一方面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普及粉尘防爆安全管理知识。深圳市制作粉尘防爆动漫短片,通过电视台等媒体宣传粉尘防爆安全知识。佛山市在粉尘涉爆企业聚集区及部分大型粉尘涉爆企业中,组织开展100多场安全电影进基层活动,深入社区、企业播放总局制作的《工贸行业粉尘爆炸典型事故警示片》,进一步强化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江门市引入信用管理,将逾期不整改的粉尘涉爆企业列入黑名单公示,多方面多渠道加大对违规企业的约束和警示。另一方面,广泛开展业务培训。省安全监管局通过文件督促和现场督导等形式,督促指导重点地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组织举办针对安全监管部门粉尘涉爆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据初步统计,截止7月5日,各地共举办培训班808场次,共培训含安全监管部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60117人。其中广州、深圳、佛山、惠州市和顺德区的培训人数分别为6630人、6000人、32962人、4000人和2755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区对深化整治力度不够。《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地及时总结,及时统计数据,及时报送材料,并明确报送材料内容,报送材料时间要求,但部分地市仍然出现迟报现象。仍有个别地区存在对深化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拖拉等问题,河源市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迟报,汕头市执法检查数据不全。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省安委办组织的暗查暗访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法定职责履行不到位,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开展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未履行隐患排查、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督促实施等职责。部分企业仍然欠缺清灰制度,未严格落实每班清灰记录等,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仍然薄弱。

(三)执法处罚力度整体偏弱。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拉不下情面、下不了决心,“脸黑不下来、腰硬不起来、刀快不下去”;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重整改、轻处罚”,甚至对查实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避重就轻、选择性执法,以致部分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屡犯屡改、屡改屡犯”。珠海、汕头、揭阳、肇庆、韶关、阳江、清远、汕尾等地市对粉尘涉爆企业立案处罚数为“0”。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落实到位。各地要严格执行《方案》要求,落实好排查培训、深化执法、巩固总结等各个阶段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要突出整治重点,要以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以上的企业为重点整治监管对象,强化《方案》的重点整治内容的逐一落实,并及时核实粉尘作业场所人数超过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上(含30人)的金属粉尘和木质粉尘企业台账。各地要在本辖区内通报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工作落后县(区)、镇(街)的督导检查,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切实推动县(区)、镇(街)各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落实。同时要通过严执法等手段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粉尘涉爆企业切实做好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行验收。

(二)狠抓执法检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继续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严厉打击一批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隐患,适时开展“回头看”执法活动,对同一问题和隐患前改后犯、死灰复燃的,要从严从重上限处罚,持续保持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以明查暗访、突查督查为主,依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严格处罚,处罚信息要公开曝光,并纳入诚信体系。

(三)狠抓治理验收,巩固工作成效。各地要继续做好金属制品机械加工粉尘涉爆企业整治验收工作。按照《方案》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先自行组织验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对验收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在金属粉尘涉爆企业落实主体验收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基础上,各地安委会(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参加,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技术支撑作用,组成验收组认真对金属制品机械加工粉尘涉爆企业进行逐一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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